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本科师范类 辽宁 建校:1999年 隶属:辽宁省教育厅 学校邮箱: |
"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是按照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独立学院,是辽宁师范大学与大连渤海红旗集团合作创办的新型普通本科学院。其前身是1999年辽宁师范大学为扩大办学规模而设立的“国有民办”二级分院,2001年和辽宁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合作,成立辽宁师范大学分校,当年招收四个专业学生541人。2002年6月,辽宁师范大学分校迁到大连市沙河口区富民路,改为现名,2003年12月被教育部批准确认为独立学院。2004……查看详细>> 年,随着专业的增加,学院与大连渤海红旗集团协商,租用大连十四中学部分校舍(2006年又迁至柳树村)建立影视艺术分院,当年招收汉语言文学(戏剧影视文学方向)等三个专业164名学生。目前海华学院有12个专业(法学、英语、日语、旅游管理、新闻学、广告学、图书馆、艺术设计、会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汉语言文学、音乐表演),在校生3700多人。
学院按照教育部《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2003年教发[2003]8号)以及辽宁省政府、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办学,具有独立的办学设施,校园占地面积152亩,学生公寓、食堂等各种文化生活、体育设施完善;多媒体教室、与因特网连接的计算机实验室和会计模拟实验室、多媒体语言实验室、语音实验室、图书资料室以及报刊阅览室等一应俱全,教学设施完善,教学条件能够满足教学需要。
学院按照“以学生为本,以育人为本”的现代教育理念办学,实行“多规格、分层次、重技能、求素质”的培养模式,学院秉承辽宁师范大学“厚德博学、为人师表”的校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注重学生思想道德修养和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的同时,更重视其综合素质、专业技能和实际能力的巩固与提高,使学生“专业合格、学有所长”。立足社会和市场需求,通过教育关怀和严格管理,让学生“学会学习,学会做人,学会共同生活,学会生存,”。
海华学院实行独立的教学组织和管理,辽宁师范大学聘任具有现代教育理念、较高思想政治素质、较强业务能力、团结协作、勤奋精干的干部和教师从事学院的教育、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工作,同时,校本部对学院的建设、教学、管理等给予了全方位支持和指导。
学院继承辽宁师范大学的优良传统,思想政治工作长抓不懈,重视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科学的学习方法的养成,力求使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态度、健全的人格修养、严谨的学习风气和良好的行为习惯,努力建设和谐校园。
学院拥有一支认真负责、爱岗敬业、有良好师德修养的高水平的专任和外聘教师队伍,建立了完善的教学管理和质量监控体系,持续不断地加强教风、学风和考风建设。在此基础上,学院积极探索适应现代教育发展趋势和学生成长规律的教学改革,因材施教,保证了教学质量的稳定和逐渐提高。建立专业教研室,以学分制组织教学,开展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培训,努力培养研究型、应用技能型、复合型等国家和社会需要的人才。
学院通过严谨、细致、扎实的工作,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拼搏。学院成立四年来,有多名同学在参加全国、辽宁省和大连市的各种竞赛中获奖,在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也是名列前茅。目前学院有2005、2006届共1321名毕业生,其中86人考取硕士研究生,占总数的7%,同时,应届毕业生的就业状况也呈现出较好的势头。
为鼓励学生自强不息、迎难而上、勤勉自励、积极进取,立志成材,学院设立了丰厚的奖学金、各种单项奖学金以及助困基金。
学院非常重视校园文化建设,通过各种学生社团组织的课余活动,开阔了学生眼界,提高了学生的素质和能力,为学生成才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学院成立以来,严格按照教育部2003年8号文件的精神办学,重视教学质量和学生的培养质量,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声誉,顺利地通过了2005年1月教育部对独立学院的专项检查。我们相信,有辽宁师范大学的支持和大连渤海红旗集团的合作,在我们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下,海华学院的明天会更好!"
学院通过严谨、细致、扎实的工作,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拼搏。学院成立四年来,有多名同学在参加全国、辽宁省和大连市的各种竞赛中获奖,在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也是名列前茅。目前学院有2005、2006届共1321名毕业生,其中86人考取硕士研究生,占总数的7%,同时,应届毕业生的就业状况也呈现出较好的势头。
男女比例:男:32.43%女:67.57%
甘肃
广西
吉林长春
广西
陕西
广西
四川
浙江
江苏
安徽
湖南
重庆
安徽
广东
广东
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