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医药学院本科医药类 湖北 建校:1965年 隶属:湖北省教育厅 学校邮箱:zhaosheng@yymc.edu.cn |
"郧阳医学院地处秦巴余脉、武当北麓、享有“中国汽车城”美誉的湖北省十堰市中心。学院环境幽雅,景色宜人,教学设施齐全,管理服务规范,是鄂豫川陕渝毗邻地区十地(市)唯一的一所医学本科院校。其前身为武汉医学院郧阳分院,1994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成为独立设置的本科普通高等院校; 2006年获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优秀结论;2008年被教育部确定为硕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
学院占地41.7万平方米,固……查看详细>> 定资产3.5亿元。图书馆藏书78.24万册,订阅国内外期刊14000多种(含电子期刊)。办有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郧阳医学院学报》,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现有专职教学科研人员652人,其中高级职称者305人;具有博、硕士学位者504人,“楚天学者计划”特聘教授1人、楚天学者4人,省“111”工程人才1人,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5人,省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42人,省市级学科带头人58人。专兼职硕士生导师134名。
学院开设有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护理学(含国际护理)、公共事业管理(医疗保险、卫生法学)、药学、口腔医学、医学检验、康复治疗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10个本科专业和临床医学、护理、医疗美容技术、康复治疗技术等4个专科(高职)专业,并有全科医学、急救危重病医学等辅修专业。其中麻醉学、护理学是国家级特色专业,麻醉学、护理学、口腔医学和药学是湖北省本科品牌专业。多个专业与美国莱特州立大学,澳大利亚ACU大学等知名大学开展联合培养、学分互认等国际间合作。学院拥有内科学、外科学、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麻醉学和药剂学等5个省级重点学科,有5门省级精品课程,8个省硕士点立项建设学科。建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研三级(肿瘤)实验室、胚胎干细胞研究省级重点实验室、临床医学研究所、基础医学研究所、生命科学研究所、肝脏外科与器官移植研究所等多个高水平科研平台,拥有鄂西北地区唯一的 SPF级实验动物中心、生物(医学)基础实验、临床技能培训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以及英语语言学习中心、计算机学习中心等多个大型公共实验教学平台。近三年承担科研项目632项,其中国家级14项、省部级32项;发表论文3583篇,SCI等收录215篇;出版专著、教材117部,获得省部级科研奖励25项、发明专利27项,转让科研成果2项。
学院以本科教育为主,适度发展研究生教育,兼办专科和成人继续教育,具有医学、理学和管理学学士学位授予权。现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7000余人。建校四十五年来,学院恪守“厚德勤学、求实创新”校训,坚持以人为本,以生为重,办学质量稳步提高,办学特色日趋鲜明,先后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了25000余名合格的毕业生。毕业生就业形势一直保持良好态势,一次性就业率在90%以上,居同类院校前茅。学院面向除西藏、台湾、香港、澳门之外的三十个省(市、自治区)招生,严格实施“阳光工程”。
学院现有3所均为国家三级甲等医院的附属医院。附属太和医院为“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先进集体”、“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和“全国文明单位”,在职员工2400余人,高级职称人员近400人,总资产达10亿元,开放病床2200张。附属东风医院为“全国百佳医院”、“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在职员工1300余人,高级职称人员300余人,总资产5亿元、开放病床1000张。附属人民医院为“全国卫生先进集体”、“湖北省三甲示范医院”,在职员工1800余人,高级职称人员384人,总资产近7亿元,开放病床1550张。三家附院均拥有核磁共振、GE1250mA X光机系列等高精尖医疗设备,实力雄厚,可满足临床教学所需。
学院与国内十多所重点院校建立了广泛、密切的合作关系。与美国、英国、加拿大、日本、德国、法国、澳大利亚、罗马尼亚等多个国家的高校建立了学术与师生交流关系。先后在主干学科和联合培养硕士点以非全职方式聘用了包括诺贝尔医学或生理学奖获得者Ferid·Murad教授在内的45名海内外学者担任客座教授、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在新的一年里,郧医人正满怀豪情,抢抓机遇,克难进取,加快发展,按照“省内一流,国内知名,国际知晓的区域医科名校”的办学奋斗目标,增实力、添活力、出特色、树品牌,与时俱进地创造着新的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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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就业与深造
第二十条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全国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并发给由湖北省毕办统一签发的就业报到证。
第二十一条我院毕业生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的指导下,通过学院推荐,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的方法在全国各医疗机构乃至其他单位落实就业。目前,我院毕业生以其全面扎实的综合素质广受用人单位欢迎。近年来,就业市场不断拓展,连续三年,我院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均高于省属院校平均水平,达90%以上。
第二十二条湖北省专科(高职)应届毕业学生,可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通过参加本省和本院共同组织的“专升本”考试而进入本院相应本科专业深造。毕业生待遇等同于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男女比例:男:42.19%女:5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