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氛围,创设一个互比互助、共同进步的良好人际环境,也为使评优评先工作真正起到既鼓励先进又鞭策后进的作用。进一步完善本校教师评优评先管理,充分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公正、公平做好评优评先工作,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评选基本条件(含优先考虑条件)“六个优先”
1、思想积极进步,能服从学校及上级部门工作安排,积极主动参与学校的各种活动。
2、团结同志,与人为善,关爱学生,培德育人。
3、热爱学校,忠于职守,敬业爱岗,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4、按时上下班,不无故旷课、迟到、早退。(请假次数少的及至满勤的优先考虑)
5、教育教学常规检查综合成绩及学期教师业务考核良好以上。(量化管理中积分居全校前15名的优先考虑)
6、所任教班级期中期末考试的平均分和优秀率居于同年级同学科中上水平。(所接班级成绩明显进步者)
7、积极参加课改实践和教研活动。(承担教研任务,听课满额,取得成果的优先考虑)
8、在学校管理工作,服务方面有突出成绩者。
9、同等条件下,工作成绩优良的班主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课题负责人优先考虑。
10、同等条件下,工作量较大者优先考虑。
11、同等条件下,在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问卷调查、评教活动中评价好的优先考虑。
二、一票否决制(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无故不服从工作分配或擅离职守、寻衅滋事,影响恶劣的。
2、违反法纪法规或变相体罚学生,群众举报,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
3、因工作疏漏严重失职或造成重大事故的。
4、上班期间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如电脑游戏等,造成负面影响的。
5、从事有偿家教的。
6、教师业务考核,被定为不合格的。
7、原则上一学期内事假超过5天或病假超过20天的。
8、在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满意率测评中未能达50%的。
三、评优评先办法
1、教师岗位责任是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各教研组长或后勤负责人,根据学校制定的评优评先条件,以推荐小组为单位组织教职工认真评议,投票选取候选人,并将初选结果上报评优评先办公室。
2、确定候选人,选出优秀和先进。办公室将初选名单汇总后提交学校行政会议进行初步筛选,确认候选人;然后召开行政扩大会议(教研组长和年段长),进行认真的集体评议或用无记名投票选举等方式确定最终人员。
3、推荐小组所上报的初选名单连续两年被“校行政会议”否决,则取消下一年评优评选的提名资格。
4、办公室应及时将评优评先结果张榜公布,教职工可在公布后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向“校行政会”提出不同意见和建议。
安溪县聪明中学
2008年9月